Aus.

[丁诺] Aurora 1

  • 人神AU 又名极光之恋 试图写一个很仙的Nor 但是觉得用太多笔墨又画蛇添足了 这篇权当试阅惹

  • 打算写2-3部分 大家不嫌弃就等着看看呗(。

  • 前后文风有点点差异 主要是隔得时间太久了找不太回来感觉


Summary: 高能带电粒子流撕裂暴风雪只为送你一朵冰原上的花。

 

丁马克睁眼醒来,痛感径直冲进太阳穴里,胃里像被滚轮上浇了石灰粉末的轧路机来回碾了一宿似的干燥而灼痛。只是在这副狼狈的宿醉头脑里他还能扒拉出一点记忆——昨夜有人在酒吧里谈论所谓女神的裙摆,说前两天夜里爆发的极光属于千年一遇的级别,按神话记载即是神赐福于人间的见证。

“找到裙摆拂过的痕迹,就能获得……”酒糟鼻红得发亮的大叔斜靠着吧台这么说着,但至于为了什么,钱、名声、社会地位还是能实现一切愿望的机会,他的记忆在此又断片了。

他本想放下这件事不理会,洗漱出门准备买几个羊角包垫肚子,在长椅上解决早餐的时候他瞥了一眼用来包装早餐的报纸,上面不巧正是报道这场异常爆发的极光,印在头版的大图一张,可怜的六色油墨也不能掩住绚烂。翻过来再看背面,地点时间也写得清楚。

北极光天文观测台,阿尔塔,芬马克郡。

他在那里钓过鱼,白鲑肉质鲜美,足以慰劳深夜疲倦的肠腹,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那也算轻车熟路了,犯不上瞻前顾后。丁马克盯着报纸出神,等思绪从幽深峡湾里寻回时,他发现油墨已经印在拇指上了。

是“Aurora”,六个字母安静躺在他指尖,像是冰下沉睡的鱼。

 

说来丁马克是个很神经质的人,动力深浅难测,有时只要有个火花就能把他这枚重型火箭推到外太空去。读完他把报纸揣进裤兜,冲回家收拾了行李就往机场走,打算按报纸上印的目击地点找过去,临出发前还不忘给人事经理打电话告假。

候机的时候丁马克一个人抱着登山包坐在落地玻璃前出神,想不到自己缺什么,他学历亮眼,工作体面,薪水丰厚,拥有英气的五官和黄金地段上的公寓,靠谱损友遍布五湖四海,除了没有组建幸福美满家庭以外,他几乎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和“人生赢家”等价代换,而他也不认为“组建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幸福美满家庭”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但他还是毅然决然跳上了寻找女神裙摆的贼船。或许是为了一点生活中的刺激感吧,他只能这样搪塞自己,想来含糊不清的动机或许是此生从未接触过的存在,因而难以名状。

等往极光曾笼罩过的那个小镇去的时候,丁马克满眼都是自各地蜂拥而来的投机者,黑白胖瘦高低老少均有,哄出的一片嘈杂也算变相给这极圈里的孤岛增加了生机。他们早就把小镇上仅有的几家旅馆和民宿挤爆了,于是他不得不和同样后来的一行人到广场上扎营住下。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才扎好帐篷他就拎了啤酒钻出去,随便挑了个家伙的敲了两下,发出对饮邀约。

对方利落应了,又从便利店搬了一箱回来和他喝酒扯皮。酒过三巡,越发多的人被他们大声聊天吸引过来,纷纷加入了这场异乡的聚会。推杯换盏间话匣子被一点点推开,众人也都借着酒意摘下寡言的伪装,时有欢声笑语自帐篷中升起。

丁马克起先喝得很凶,但啤酒对酒量大者如他来说和水差别可以忽略不计,虽有两三瓶下肚,实际并未扰动他头脑运转。到后来广场上聚居的探险者都渐渐挤进来,此时他住了口,放下杯子,挂起一副笑脸静静听着。

角落里有人嚷嚷:“你们这帮人怎么都到阿尔塔来了?老婆孩子不要照顾的吗?”旋即一只啤酒铝罐被干脆踩瘪,另一个角落里的大汉晃晃悠悠站起身:“当然要啊。我老婆得了分化型甲状腺癌,躺了一年半的医院,攥着把大钱打算全给小毛孩子,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种……妈的,要让她起来就只有靠女神了吧。”

“女神还要帮我赢下地区选举好吗?”另一个喝高了的男人闻声试图站起,臃肿身躯又重重坠落回地面。

人群一阵哄笑:“算了吧,议员先生,竞职演说总得站着做啊。”

这群机会主义者意图繁杂,说是各怀鬼胎也不为过。丁马克把冷哼塞回肚子里,抠开一罐新酒,拉起冲锋衣拉链藏起半张脸。直到有只手搭上他肩膀又不轻不重捏了两下,他才开始了后半夜里的第一次声带振动。

“老兄你呢?希望从女神那里得到什么?”提问者兴许瞧见了他空荡荡的手指,呲着一口黄牙笑了起来,“一个漂亮妞儿?”

丁马克如实回答:“不知道,我只是来看看她。”

对方笑了,叫他别装了。

丁马克懒得多讲,随口应了对方:“是,我也想拥有爱情。”结果还真有掏出手机给他看自己待字闺中妹妹照片的二货凑上来搭话,弄得丁马克不得不吊着笑肌直到泛酸,为这个神经病聚会的夜晚画了个不算圆满的句号。

躺进睡袋前他有板有眼地做了晚祷,请求女神护佑他明天能找到一个脱离这帮人纠缠的机会。

“以后再也不要自找麻烦了……晴男也有晴男的烦恼。”他嘟囔一句合了眼,听见朦胧间似乎有夜风穿拂木叶。

 

第二天白昼仍旧迟迟到来,天气也没准数,一场小规模的风雪席卷了阿尔塔。丁马克见周围人顶着这近似睁眼瞎的可见度也要爬出帐篷寻找女神,不由心生敬佩,又悠悠收拾了头脸才启程,这时恰巧太阳从云里探了头,他忽的安下心,哼着曲儿赶路。

路上景色单调,不尽连绵的雪原将他淹没。丁马克咬定向北走,大概半天功夫,歇了两三次脚之后,他进了一片林子,又寻了小半会儿的路才想起这一路来没遇到什么艰险,唯有天色无声暗了下去。仍有风在林叶间穿行,大概是昨夜故人来。

林子里很暖,雾都是温的,连覆在脸上的细密水珠都能感到一阵柔和,只是能见度不高。他也不清楚这片树林有多大,也许直到深夜都无法走出,但身上那股神经质再次发作,他也没停脚。

眼见群星已然缀上天幕,他终于刹住了自己。等摸出GPS低头查看方位时,屏幕上代表他位置的光点居然已经灭了——按照原来看的各类探险小说套路讲,他十有八九就要接近目的地了,换言之,就要接近女神裙摆留下的痕迹了。

他和人生梦想实现咫尺之遥。

但他的心跳依旧平静,呼吸均匀,就连赶地铁上班都比这要激烈。他并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只保持着前进的状态,不徐不疾。忽而他鞋底传出树枝折断的声音,咔擦一声将眼前的雾驱走,又震得一只小雀飞走。

但雾似乎不是被声音惊散,而是被目光拨开,带着记忆被启封的灰尘。他喉头一痒,干咳起来。

 

雾幕之后似乎有人形,背影瘦削。借着轮廓,丁马克在脑海里依稀能拼出一副骨架来,待走近了才看见是个男孩模样,耳边垂一缕勾着的发,赤裸着身子坐在一汪泉边,将小腿泡在泉水中。

听见那几声干咳,男孩像一只吐破泡泡的鱼似的轻微抖了一下,循声回头看向丁马克。

他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眼睛,温柔,冷峻,对一切都厌倦,好像还有一点期盼。可他看不真切那紫色,因而讲不出半句话,生怕亵渎这双眼眸后的灵魂。

男孩看起来同他年纪相仿,面庞线条较他要柔和些,但眉眼间冷意更盛。不等丁马克解出冷意的来源,他慢悠悠开口了:“你是来找我的吗?”语气淡到问号都落成了句点。

丁马克摇摇头:“我不清楚,但也许是。”

男孩听完神色仍未解冻,只把身子拧过来,一双长腿并拢屈起平贴在地面上,脚尖微微勾着,骨肉匀停,天赐似的美。若是这样一双腿来完成漂亮的大跳,想来能在舞台上画出一道银河,要世间所有舞团的首席都高声叫好。

 “如果是,那就带我走吧。” 男孩微微仰起头,向他伸手,似乎在等待舞会上的绅士躬身亲吻。

丁马克面无波澜地走上前去把男孩拉了起来,感到对方手掌冷得出奇,像是捧了块湖底冰在手里。他用手掌包裹了那只略小的手,对方也没有展露拒绝,于是两个人就这样牵着手往林子边缘折去。好一阵过去他才意识到男孩一丝不挂,而雾虽是温的也不至于能让一个大活人赤裸着还能保持体温。

“你不冷吗?要穿点什么吗?”

“我不冷。但如果我要穿你的衣服,你会冷。” 

沉默片刻丁马克还是把对话继续进行了下去:“你有名字吗?”

男孩闻言拨了拨垂在耳边的那缕发,轻声回答:“我叫诺威。”



TBC.

评论(7)
热度(60)
  1.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Aus. | Powered by LOFTER

无良承包商 挖坑不修路 现已被@平安日德兰 收监
没活 鼠了 只想在私信说话
write.as/ausfromnorth/